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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在悉尼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一阶段会议并发言,着重就气候变化问题阐述了中国政府的主张和建议。
第一,坚持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联手应对。发达国家应该正视自己的历史责任和当前人均排放高的现实,严格履行《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减排目标,并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排。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清洁技术,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国际社会应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发达国家应该履行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承诺,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二,坚持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只有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才能妥善解决。应该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发展低碳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根本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第三,坚持公约主导地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最具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应该维护公约及其议定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机制和主渠道地位,将公约确定的原则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原则。
第四,坚持科技创新。科技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应该加强研发和推广节能技术、环保技术、低碳能源技术,加强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提高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